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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19:26:21阅读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探花av 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探花av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即日启动新增2026年度第二批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质量关。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

(一)申请类别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需符合《探花av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学位办〔2020〕21号)文件要求。

(2)申请者需填写《申请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同时提交满足文件(校学位办〔2020〕21号)要求的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如专著(封皮及含有作者排序、申请者在著作中贡献字数等信息的扉页、目录、正文探花av)、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检索证明)、奖励证书、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等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需符合《探花av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研〔2025〕7号)文件要求。

(2)申请者需填写《申请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同时提交满足文件(校研〔2025〕7号)要求的本人在专业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如专著(封皮及含有作者排序、申请者在著作中贡献字数等信息的扉页、目录、正文探花av)、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检索证明)、奖励证书、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到款证明)、工程实践成果(实际应用效果证明、鉴定或验收报告)、制定并实施的标准等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3.同时申请学术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可同时申请,申请需按照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材料,分类别遴选。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与PDF扫描电子版各1份(命名方式:学院+申请类别+姓名),电子版材料第一项须附相对应类别博导遴选办法(学术学位导师申请材料对应校学位办〔2020〕21号文件,专业学位导师申请材料对应校研〔2025〕7号文件),并完善申请相对应类别博导材料电子信息表。

2.申请材料纸质版需将简况表与佐证材料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简况表与佐证材料之间以不同颜色纸隔开。佐证材料之前请附以目录。

二、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

(一)申请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需符合《探花av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学位办〔2019〕7号)文件要求。

(2)“省部级科研项目”为满足《探花av 科研项目类别认定细则(试行)》(校科〔2023〕12号)文件中的“第五条、C类项目1.自然科学技术类(1)-(4)及(5)中的其他省属厅局项目;2.哲学社会科学类(1)-(3)”项目要求。

(3)申请材料需提交纸质版1份,按照《探花av 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探花av 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需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佐证材料排序,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

(4)与探花av 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单位,按照协议组织相关教师申请遴选,申请者须至少有一项支撑成果的第一单位为探花av 或联合培养单位。

2.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

(1)需符合《探花av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学位办〔2024〕2号)文件要求。

(2)需填写《申请探花av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简况表》与《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资格信息表》,工程领域名称按照调整后的大类进行填写。申请表中科研成果及项目经费等由企业相关的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申请材料需提交纸质版1份,按照《申请探花av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简况表》、《探花av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需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佐证材料排序,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

三、直接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者

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直接认定人员填报《探花av 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直接认定信息表》,申请学科或专业类别所在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遴选条件中科研项目均为在科研系统可查阅项目,科研系统中未录入项目均不认定。

2.所涉及科研项目类别认定按照《探花av 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校科〔2023〕12号)执行。

3.所涉及学术论文分类认定按照《探花av 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校科〔2023〕11号)执行。

4.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本人是第一负责人且在文件规定时限内已到款的独立经费。

(1)纵向经费支撑材料请按每个项目的①立项通知(上级单位批文)或任务书;②到账经费证明(个人门户-已立项项目-到账经费的复印件)顺序罗列材料,缺一不可。每个项目材料齐全后再另起下个项目材料的罗列。

(2)横向经费支撑材料请按每个项目的①本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合同;②到账经费证明(个人门户-已立项项目-到账经费的复印件)顺序罗列材料,缺一不可。每个项目材料齐全后再另起下个项目材料的罗列。

(3)若立项通知、任务书或合同里的信息不足以支撑认定信息,请从“已立项项目信息”下载并打印附上。请在每个项目材料的探花av标注本项目的级别。项目级别按照《探花av 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文件要求自行判断。如不明确该项目级别,请到科学技术研究院鉴别。

5.申请者应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完整,不存在造假、伪造等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不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无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如查实有失信行为,将停止3年申请期。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分委员会根据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于10月30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推荐前需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博导、硕导人员成果公示表》,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进行公示的申请材料,视自动放弃申请导师权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接收其申请材料。

2.分委员会报送申请材料时,同时需报送分委员会报告书、公示截图与申请各类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请申请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如实填报,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意见建议,请向分委员会反映,经分委员会核实后上报探花av 学位办公室。

探花av 学位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